展位管理
1、展会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持专用的有效证件:贵宾证、参展证、代表证、工作证、记者证、参观券进入展馆,各类证件不得转借他人,无证者谢绝入馆。
2、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转让,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3、请勿擅自抬、拿其他展位的展具、桌椅;请勿在本单位展台以外的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散发宣传品和堆放物品;请勿阻挡、挪用、圈占消防设施、器材。
4、为维持展馆良好的展示秩序,展览期间展商应在指定货口,规定时间内统一补货,时间为每天下午17:00~17:45之间,其余时间一律不得补货,地点另行通知。补货时,需凭主管人签字并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的进货单方能进货。
参展展品及宣传品管理
1、组团单位及参展企业的负责人在国食展会期间须携带“展品清单”及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参展商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请勿展出假冒产品和未允许使用的名称,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展商撤掉任何被指控为侵权的产品。严禁展出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3、严禁展示与清真食品无关的商品,若发现展示的是非清真食品类商品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4、楣板及展位内出现的展品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经销商需持有授权书,取得合法经销权。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消防及安全管理
1、消防守则
任何在展场内展示的物品必须为防火物料及符合防火规定。展场内严禁使用易燃物料。
所有通道应保持整洁及留有足够空间,展场内严禁吸烟。
2、安全管理
保安
本届博览会按规定由组委会报经西宁市公安及消防部门审批备案。参展商必须严格遵守主办方及展览馆的各项安全规定,对展品演示的安全操作负责,并服从大会统一管理。
参展展品在白天对外开放期间的安全由参展商负责,夜间安全由展馆安保部门负责。
特别提示:建议展商在展会对外开放期间,对易移动的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提包、钱包、衣物、证件等物品)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严防被盗。
(1)、保安由主、承办单位安排,负责会场保安和警戒工作,但不保证参展期间(包括布展及撤展期间)参展商的财产安全。主、承办单位不代表参展商接受或交付任何财产。对参展商和其他有关人士因展览(包括但不限于偷窃、火灾、使用保安室、由任何原因造成会展中心的缺陷,因主、承办单位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展览取消、提前关闭或开馆时间的延迟,或出现的自然灾害或天灾)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其衍生的损失)、损毁、要求、费用、索偿、收费或其他支出,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2)展期内(包括布展及撤展期间),参展商须始终负责其各自的财产安全。为防止任何损失,参展商在需要时可自费聘用护卫员。
(3)、所有贵重物品参展商应自行保管好,如有遗失,主,承办单位及会展中心概不负责。
(4)、参展商应确保有足够职员,负责看守财产和展位,中饭时间尤需注意。
(5)、参展商在展期内出售或交付其财产予任何第三方时,必须签发证明文件(如需发票或收据等)
(6)、如发现偷窃、损失或其他类似事件的可疑人物,必须立即通知主、承办单位和展馆的保安。
3、展会期间将设有指定快餐公司供应盒饭。